1. 收到警察局到案通知書
如果你收過警察局的到案通知書:
1.1 先審視你的代購行為是否有違法的可能。審視方法可以參考這裡。
1.2 收到到案通知書後需要到警察局做什麼,可以參考這裡說明的很清楚(全部都要讀)。
從其中擷取重點如下:
●訊問的目的在偵查中是查明犯罪情形以及蒐集證據。在審判中除了調查犯罪情形以外,也是給被告辯解的機會
●作為「犯罪嫌疑人」被警方通知,有正當理由可以改期,沒有正當理由不到場就可以找檢察官核發拘票(不是傳票喔!)
到警察局後,警察會把你說的話做成筆錄,筆錄內容將會是檢察官判斷是否起訴的重要依據。
如果被檢察官起訴,筆錄內容在將來也有可能被法官用來判斷是否有罪。
因此,到案說明這件事非常重要,
在去到案說明前,一定要先審視你的代購行為(以上1.1),
並且有邏輯的準備好要說明什麼,
1.3 做完筆錄後,警察可能會建議你和對方和解,
和解在筆錄前後,甚至法官判決前任何時刻都可以進行。
阿莎被告時被對方告知「不和解一定要告」,所以和解的程序不是很清楚,
網路上某律師說的:
“常有案例是明明付了和解金,但對方拿了錢後卻還是提告,
因此和解書上一定要清楚註明「當事人放棄一切民事、刑事求償權與告訴權」,這條也是為了避免某一方事後反悔;
不過雖然寫了放棄告訴權,但由於刑事告訴權是不會受民事契約拘束,
萬一當事人要違約提告,我們也只能請求損害賠償,建議加上違約懲罰條款,降低對方反悔的機率;
為了反制這個小缺失,律師建議和解時請對方寫1份「撤告狀」,
如果對方真的違約提告,可以拿出撤告狀解決這個難題;
假設雙方是提告上法院之後才和解,和解內容除了撤回民事訴訟外,也要要求撤回刑事告訴。”
以上超級重要!!!
阿莎體會到訴訟這事真的是爾虞我詐,不然對方也不會告你是吧,所以
當事人可能會拿了錢還是提告,網路上都不建議自己和解。一定要先諮詢律師喔
2. 收到地檢署的起訴通知和開庭傳票
如果你收過地檢署的起訴通知和開庭傳票,
2.1 雇用律師
阿莎經歷2位檢察官的「不起訴通知」後,被第3位檢察官起訴
在收到「起訴通知」後,阿莎就有雇用律師了。
不論你是否對自己有沒有罪這件事有多大的信心,阿莎強力推薦要雇用律師。
一個好的律師,即使你認為你自己無罪,檢察官都能被他說服起訴你,
一個好的律師是不是很重要呢?
林佳瑩律師:在我被告的第一時間參考了林律師的Youtube,Facebook找到林律師,
我一直記得私訊林律師的當天是週末,但林律師馬上回覆並且安撫我。
付費諮詢後林律師不藏私的分享最高法院判決結果讓我引用,對我的勝訴有直接的貢獻。
非常專業又體貼的超級讚的律師。
張克豪律師:張律師幫另一位被台灣妮芙露告的代購,打到高等法院一直都是勝訴,由於他們的進度較快,
所以我也付費諮詢張律師他們勝訴的重點,張律師解說清晰,還幫我修改我自己寫的民事狀,對我的勝訴有直接的貢獻。
也是非常專業又體貼的超級讚的律師。
謝文明律師:頭腦清晰,簡潔清楚。多年來很有耐心簡潔清楚解說我的疑問,幫我打贏刑事官司。在台中的話可以找謝律師喔。
2.2 逐句閱讀檢察官說要告你的理由
這件事非常重要。
檢察官提出的理由在之後開庭或判決中會被法官引述
所以你必須知道檢察官起訴你的理由。
然而,檢察官所寫的理由,你不見得的看得懂
並非完全是因為是法律用語你看不懂
阿莎的情況是,對方給總檢察官陳情,總檢察官要求地方檢察官強制起訴我
所以,地方檢察官即使自己不覺得該起訴我,但也不得不起訴我,
所以寫的理由可能他自己都難以理解,
事後在法庭上法官也詢問了告訴方「到底要告她什麼」
那麼,為什麼這事還是這麼重要呢?
2.3 積極和律師溝通你的想法
我的律師是個思路清晰,說話簡潔有力的人,
但是身為被告,我就會覺得他好像有點太冷靜了。
因此,我自己會思考很多論點,並且寫成文章,傳給我的律師,
非常感謝他幫我去蕪存菁,並且傳給法官。
雖然最後法官的判決書中有說到,告訴方和檢察官必須積極提供有罪證據
(而非被告積極提出證據說自己無罪)
但是,法官在判決書中也引用多項我所提供的輔助證據。
因此,律師雖會幫助我們提供清楚明確,簡潔有力的法律依據,
但是被告自己才是最清楚事件前後往來的人,
(好比你去看醫生,你才是比醫生更了解你的身體發生什麼問題的人)
積極提供論點和律師討論肯定對你會大有助益
即使律師覺得有些話你不用說(因為法律人認為法官是看證據說話),
但是如果你覺得很有參考價值,你還是可以柔性堅持請律師提供自己的論點給法官
(畢竟我們不是律師,不用用法條說話,而且法官是心證,心證的來源是事實,被告有沒有符合誠信原則是有罪無罪的重點)
但是你也不想提供太多你自認重要的一大堆訊息給法官,這樣很容易模糊重點,浪費法官時間
所以如果律師認為不用提供的話,不妨就先不要提供,
準備庭結束,快到審判庭時,如果到時依舊還是覺得很重要,再請律師提供給法官。
3. 開庭
3.1 開庭前
由於開庭時間大約只有20~30分鐘,
不要高談闊論,浪費大家時間,或者模糊重點。
和律師了解開庭程序,以及
自己在什麼時間點能發表什麼,並且先說一次給律師聽聽看他覺得如何。
也可以問問律師他建議要說什麼好,
雖然開庭時律師會代表自己說話,
但是事後證明被告自己說出的話,是會被高度重視的(法官判決書有引用)。
所以即使是一句話也好,由被告自己說出最重要的那一句話。
3.2 開庭時要注意的事
從其中擷取重點:
●聽懂問題再回答。如果沒有聽懂,不要硬要回答
法官的問題都會很明確,是不是,知道不知道,等等的,
問題即使你聽的很清楚,但是不一定聽得懂。
這個時候不要硬回答,不是很清楚就說不是很清楚,
如果好像知道又好像不是很知道,也可以就那麼回覆。
比方說,法官問我「你知不知道台灣妮芙露」,「你知不知道台灣妮芙露和日本妮芙露的關係」,這類的問題,
我確實知道台灣妮芙露,但是我確實也不是很清楚他和日本妮芙露之間確切的關係,
(比方說他們是「代理」?「授權」?「經銷」?這些法律關係有什麼差別我也不知道)
所以我當時就愣了,我到底是要回答知道還是不知道?
最後我就回答「其實我不是很知道他們是什麼確切關係」,
雖然這句話文法不通,但是確實表達我的意思,
事後證實誠實的回答,就是最好的回答
3.3 開庭後
不論是「準備庭」或者是「審判庭」後,
如果你有想要補充的,都還是可以透過律師傳達給書記官,
書記官會再傳達給法官。
祝您勝訴!!
如果有什麼需要幫忙的,雖然我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上的幫助
但是我可以分享我的經驗給您參考
歡迎您留言給我喔